**足球黑幕揭露:权力寻租与利益交换**
8月27日,据《南方周末》的报道,一起足球界的腐败事件浮出水面。在2019年的一场比赛中,李铁作为主教练因与球童发生争执,被红牌罚下。为了防止李铁可能面临的追加处罚,所属的俱乐部竟然通过托人向当时的足协纪律委员会秘书王小平行贿30万元。
王小平作为足协的重要人物,利用其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根据判决书上的描述,他在处理违规违纪球员的处罚问题时,不仅提供了“帮助”,还在决策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这种“帮助”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在足协纪律委员会开会时率先发表倾向性意见,干扰其他委员的独立判断;同时,他还向请托的俱乐部提示要积极引导球员认错,并对认错态度良好的球员建议减轻或免除处罚。
在足球比赛中,从球员违规到纪律委员会公示处罚决定,有一套复杂的流程。比赛监督、裁判、足球俱乐部等都会参与其中。当有违规违纪事件发生时,相关材料会在赛事当晚汇总至中国足协的联赛联席会。这个联席会通常在周一召开,参加者包括法务、竞赛、裁判、商务以及纪律委员会等部门的人员。而在这个环节中,联席会议的决策过程尤为关键,也是最有可能发生权力寻租的地方。
据张磊介绍,虽然纪律准则中规定了在未有报告的情况下纪律委员会仍可处罚,但在实际操作中,所有处罚事件均需经过联席会的提交。这也意味着,纪律委员会并未主动进行过处罚。在案件调查中还发现,王小平在处理李铁与球童争执事件时,并未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而是在不适用追加处罚上为李铁提供了“帮助”。
在联席会议中,发言顺序被认为是一个可能产生寻租的环节。王小平通常是最后一个发言,他的意见往往具有决定性。证人证言显示,会议的决议往往在王小平发言之前就已经形成,但他最后的表态却能对决议产生实质性影响。此外,王小平对于球员的认错态度十分看重,认为态度好的球员应该得到从轻处理的机会。
庭审过程中,王小平的辩护人试图以联席会议的一般流程和发言顺序等证据为其辩护,声称王小平并没有利用职务便利进行寻租。然而,公诉人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解释,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存在收受财物的承诺为他人谋利的行为,就构成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因此,王小平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了犯罪。
审理法院最终认为,王小平的辩护意见和理由不能成立,其提交的证据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并无直接关联,因此不予采纳。这一事件再次暴露了足球领域内权力寻租和利益交换的严重问题,也引发了社会对足球领域反腐斗争的持续关注。
在整个事件中,不仅暴露了足球界的腐败问题,也反映了监管机制的漏洞和不足。希望未来能够加强监管力度,完善制度,彻底清除足球界的腐败现象,还原一个清白、公正的竞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