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5月14日,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举行了本赛季第11期的裁判评议工作。此次评议主要针对近期中超和中乙联赛中的六个判例进行深入探讨,这些判例均来自相关俱乐部的申诉。
在这次评议中,评议组经过仔细研究和讨论,最终认定其中三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误和遗漏。其中,备受关注的是申花队球员刘诚宇的进球本应被判无效的案例。
回顾中超第11轮申花客场对阵梅州客家的比赛,当时年仅18岁的刘诚宇在第60分钟为申花队打破僵局。申花队的一次角球造成了梅州客家禁区内的混乱,刘诚宇在乱战中补射破门,这是他个人在中超的首个进球。当时,当值主裁判判定进球有效,而视频助理裁判(VAR)也没有介入。
然而,评议组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他们一致认为,在申花队踢出角球后,蒋圣龙头顶球时,另一位申花球员陈晋一处于越位位置,并与对方队员发生了持续的拉扯,这影响了对方队员处理球的能力。按照竞赛规则,这应该被视为在越位位置干扰对方队员的越位犯规。
因此,评议组认为上海申花队的进球因越位犯规而无效。遗憾的是,当时的主裁判高鹏和VAR裁判刘威并未对此进行正确的判罚和介入。如果这球被判为无效,那么场上的比分依然会是0-0,比赛的走向或许会完全不同。
这样的结果对于申花队来说,或许可以称得上是从裁判那里获得了一次“幸运”,而梅州客家队则不幸地蒙受了损失。这次的评议结果也提醒了我们,在比赛中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到最终的比赛结果,裁判的判罚更是如此。期待未来足球比赛中能减少争议,更加公正地进行每一次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