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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裁判评议:中乙判例,支持裁判决定。

发布时间:2025-04-10 07:24:00点击:509栏目:足球资讯

雷速体育在4月9日发布消息,中国足协已经公布了第五期的裁判评议。在涉及中乙联赛的两个判例中,评议组经过细致的讨论,最终决定支持裁判员的判罚决定。

判例七涉及到中乙联赛第3轮的一场比赛,由兰州陇原竞技队对阵山东泰山B队。在比赛的第63分钟,兰州陇原竞技队在前场掷界外球至对方罚球区内,双方队员展开争抢。随后,一名兰州陇原竞技队员在争抢中倒地。然而,当值裁判并未做出犯规的判罚。

对于这一判例,评议组在审视了单一机位视频后认为,山东泰山B队的两名防守队员在包夹防守对方队员时,内侧的防守队员可能触到了球。从视频来看,攻方队员的倒地可能与内外侧两名防守队员的接触有关,但目前从视频证据来看,并不足以构成犯规。因此,评议组支持了裁判员做出的不犯规的判罚决定。

另一个判例则是中乙联赛第3轮的另一场比赛,由泰安天贶队对阵长春喜都队。在比赛的第33分钟,泰安天贶队9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头顶球,而长春喜都队8号队员则用脚踢球。同样,当值裁判未做出犯规判罚。

对于这一判例,评议组在审阅视频后指出,当时双方争抢时,球的高度已经处于可以用脚争抢的合理范围。从现有视频看,长春喜都队8号球员踢球时并未踢到泰安天贶队9号球员的头部,并且在踢球后立即收腿,没有附加的犯规动作。因此,评议组也支持了裁判员做出的不犯规的决定。

总的来说,这两起判例的评议都体现了足球比赛中裁判员对于规则的准确理解和应用,同时也展示了足球运动的竞技精神和公平原则。